2023年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范例推荐)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1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首先树立节约意识,增强节水节电责任感。  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范例推荐)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1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首先树立节约意识,增强节水节电责任感。

  二、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各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

  三、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对公共区域进行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机关办公区及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四、节约办公设备用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及传真等办公机具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耗电材料。

  五、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对电器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夏季下班时间实行拉闸限电;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全街道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机关办公用电实行计量管理、计量考核、计量收费。

  六、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七、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进一步降低燃油损耗。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建立完善本系统公共机构公务车辆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大力倡导和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由财资科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工资关系不在公司的人员由物业管理中心上门收取。职工电费按0.3元/度、水费按0.4元/度收取,协解人员电费按0.4元/度收取、水费按0.5元/度收取,其他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如车队、液化气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门到财资科缴费。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以下的灯泡

  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和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和部门,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物业管理中心停水停电。

  5、物业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

  1、企业制定的用热技术标准,各生产车间在进行工艺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根据生产工艺进程的可能,尽量降低加热温度的规定值。

  2、生产技术部门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的温度和加热形式,正确决定供热蒸汽的参数,按生产工艺用热的具体情况,采用热能的梯级利用,最大可能地利用热能资源。

  3、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耗能设备,制定热效率或单产热耗专业标准,同时会同生产技术部门,制定用热设备或被冷却物体的温度,加热蒸汽或载热体的温度、压力及流量。

  4、企业内所有蒸汽主管道和用汽设备支管、阀门,都必须按《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的要求,完成保温工程的施工,设备管理部门按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加热传热设备的巡回检查和维修,及时清除用热设备内外沉积的灰渣、水垢或其它附着物,保证用热设备有良好的传热性能。

  6、维修部门应经常清除空气调节设备过滤器的堵塞物,热交换器结霜,冷却器的水垢,保证设备有良好的工作状态。

  7、对工业锅炉,执行好《锅炉水质标准》的管理,保证锅炉换热效率。

  8、按照工艺条件的规定,生产操作时应准确控制被加热或被冷却物体的温度,防止超出规定的温度范围,对已安装自动控制温度的设备,要经常检验其工作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部门进行调试。

  9、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杜绝用热设备的溢汽、溢水现象,杜绝用汽设备和供热管道、阀门、蒸汽疏水器及连接部件的跑、冒、滴、漏,对热设备及其附件和保温结构随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上述现象及时通知设备部门进行维修。

  10、对使用蒸汽等载热物体的设备,准确控制载热体(蒸汽或导热油)的`温度、压力与流量,防止供给的热量过剩。

  11、对于温度稳定,连续工作的加热设备,应控制各点的供热量,以保证被加热物按规定的温度制度加热,为进一步提高热效率,生产技术部门应研究改进温度制度,合理分配各点的供热量。

  12、企业在新建、扩建、改造工程中,用热工艺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的各项规定,进行设计,企业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设计部门精心设计。

  13、设备主管部门与生产车间管理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要不断的研究改善传热设备的运行管理,及时调整被加热或被冷却物体的数量,使每台设备接近额定产量,防止产量过低或过高而增加热耗。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调整热力设备(如锅炉或导热油炉等)的开台数。

  14、生产计划部门应合理安排计划,保证用热机台或作业线的集中和连续运行,尽可能防止过频的冷车起动。

  15、节能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企业热*衡测试,并会同设备等部门摸清企业热设备存在的余热资源,制定余热回收方案及措施,并有计划地预以实施。

  16、计量管理部门对于全厂用汽、用水必须实施计量,对生产系统中按产品划分的生产线其用热、用水应分别配备安装蒸汽流量计和水表,水表还应符合《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导则》规定的配备率和检测率。

  17、企业工程主管部门在进行企业规划、设计或改造时,应采用循环用水和串级使用的供、用水系统,并采用节水工艺与措施。

  18、对于生产中的重复用水系统,必须保证完好,防止泄漏和排放。

  19、对于生产中的循环用水,应尽可能减少新水的补充量,提高冷却用水装置或其它用水装置的效率,减少水的损失。

  20、生产、生活中用水设备凡已装有自动节水器等的节水设备器具,设备部门要加强检查,维修。防止滴漏和长流水。

  21、各生产车间,根据用水工艺要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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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1)

——最新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

最新节约用水管理制度1

  为贯彻节约用水的方针,加强用水的科学管理,以获得节约用水的经济效益,减少单位无效用水的水费支出,特制定本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单位成立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统筹全单位的姐节水工作。

  2、深入宣传节约用水工作,提高职员的节水自觉性。重点做好每年节水宣传周的宣传活动。

  3、建立由各单位(车间)办公室主任为主的节水监督网络,负责各区域的节约用水监督工作。

  4、单位维修部门应及时抢修损坏的用水设备以减少跑、冒、滴、漏的损失。

  5、新建项目的用水设施,必须落实节水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设计时必须选用节水型器具。将落实节水措施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6、改造项目同落款要求相同。将节水措施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7、凡使用冷却水与循环水的用水设备均应在设计与施工时采用水循环装置,禁止直排水的浪费。

  8、对单位内的节水器具,使用部门应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应有的节水效能。

  9、单位水电管理中心应对单位的供水管网,用水器具加强监督管理,对有节水效益和在节水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好个人报请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最新节约用水管理制度2

  一、学校总务处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饮用水。

  二、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各类用水。

  三、学校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要不定期地对师生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五、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六、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七、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对于无故浪费水现象,对浪费进行处罚及教育。

最新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 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2)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节约用水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计划用水、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约用水型产业,建设节水型城市。

  第四条市人民*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其所属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云岩区、南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市人民*确定区域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区(县、市)人民*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日常工作。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表彰:

  (一)在节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予以表彰;

  (二)在节水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创建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

  (三)在节水科学技术推广使用和单位节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内设机构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表彰。

  第二章计划用水

  第六条月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单位、个人,需使用城市供水(含自建设施供水)或者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必须向所在地的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水计划指标,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下达用水指标,并签订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

  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不按时申报计划的,按上一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核减20%后,作为本年度计划用水指标。

  第七条超出计划用水指标的用水量,除据实缴纳水费外,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实际执行的水价标准,收取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

  (一)超计划用水25%(含25%)以下的,按水价的1倍加价收费;

  (二)超计划用水25%以上50%(含50%)以下的,按水价的2倍加价收费;

  (三)超计划用水50%以上100%(含100%)以下的,按水价的3倍加价收费;

  (四)超计划用水100%以上的,按水价的4倍加价收费。

  超计划用水单位必须在接到缴费通知之日起15日内,足额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逾期不缴纳的,依法处理。

  第八条需申请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到临时用水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计划用水指标,签订临时用水管理协议。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保证临时水表完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更换。

  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临时计划用水指标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计划用水指标管理规范要求,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标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一)超过使用期,但未超过临时用水指标的,按超期使用水量水价的1—2倍加价收费;

  (二)超过使用期,并超过临时用水指标的,其超计划用水量按水价的2—4倍加价收费;

  (三)擅自更换、拆除临时用水表和欺瞒真实用水量的,按实际下达计划水量的4—10倍加价收费。

  第十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用水未按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申请用水计划指标使用城市供水的,其水量按水价的4—10倍加价收取。

  建筑施工用水未安装临时水表的,其用水量按已建工程面积每*方米建筑施工用水定额水量计算。

  第十一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做好计划用水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用水日抄月报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并于次月25日前向所在地的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节约用水统计报表。

  供水企业应当于每月25日前向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月用水单位的用水量和相关用水资料。

  区(县、市)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节约用水数据统计汇总,于次年1月30日前报市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节约用水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节约用水设施实行评估制度。建筑面积在2万*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节约用水设施评估报告,其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节约用水设施方案。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评估报告或者方案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在办理供水开户手续时,应当向供水企业提交该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评估报告或者方案的审查意见。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

  (一)建筑面积在2万*方米以上的宾(旅)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

  (二)建筑面积在3万*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

  (三)住宅小区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

  (四)中水日用水量在750立方米以上的。

  第十五条已建、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建设相应的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

  第十六条中水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其建设投资应当纳入主体工程总概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节约用水设施、中水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竣工后,应当经项目所在地的规划、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将节约用水设施、中水设施、再生水利用设施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再生水、中水设施管道、水箱等设备的设置必须按规定统一颜色、设置标识,严禁与供水设施连接。

  园林、绿化、景观、洗车、环卫及建设施工用水,应当首选使用再生水。

  第十九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对用水及节水设施、设备、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避免漏水损失。

  已安装使用非节水型器具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要求限期更换。

  鼓励居民生活用水户使用节水型器具。

  第二十条从事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业务的场所必须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月用水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每3年至5年进行一次水量*衡测试,发现浪费情形的,应当及时予以整改。

  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增加计划用水指标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水量*衡测试。

  第二十二条对符合以下节约用水奖励条件的单位,经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门批准后,按节约用水量水价的3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一)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产量消耗不超定额;

  (二)水表保护完好,用水计量准确,相关统计台账和资料齐全;

  (三)节约用水措施和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到实处,完成节约用水基础管理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经考核后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由各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在下一年度部门预算中,经*门核实后进行预算批复。

  企业的节约用水奖励经费从节约的水费中列支,计入成本。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将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评估报告或方案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配套建设中水设施或者所建中水设施未达到国家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已建、新建、改建、扩建的污水处理厂未按规定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施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未按要求更换非节水型器具的,按每套(件、只)处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第二十六条从事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的,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再生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废水经处理净化后,水质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用于农业灌溉、绿化浇灌、道路清洁、工业冷却、景观环境、城市杂用和建筑物内杂用(包括洗涤、冲渣、生活冲厕、洗车等)可以接受其水质标准的用水。

  本规定所称中水,是指部分生活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规定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2

  1.全公司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要加强治理,严格考核。

  2.做好各种生产用水的回收工作,如低位水箱、疏水箱、连排扩容器要考核投入率,尽量减少汽水损失。加强汽机射水箱,锅炉工业水前池的回收,所有低位水要全部回收利用,减少排水量,严禁溢流。

  3.进一步加强灰水闭路循环系统的运行治理和检修维护工作,正常情况下灰水闭路循环系统不得随意停运。锅炉工业水前池的水应尽量回收至汽机循环水中,汽机射水箱回收泵、锅炉工业水回收泵不得随意停运。

  4.循环水系统,化学要计量出经济合理的循环水水质指标,合格后要及时关小或关闭排污门,不许盲目排放,冷水塔除水器,要保持完好,不准拆取。

  5.生产现场所有的取样,要视情况及时调整,取完样要及时关小,不得出现大量排放现象。

  6.锅炉除灰人员要合理安排#1、2炉除渣时间,尽量安排#1、2炉同时除渣,设法改进和完善捞渣机运行中出现的缺陷,以减少冲渣泵运行时间,除渣结束后及时停运冲渣泵并关闭出口门,锅炉冲渣沟喷咀及时关小或关闭,要经常调整,杜绝无目的喷射造成冲灰水量增加。有其他工作需增开冲渣泵、经当值值长的同意后,调整冲渣泵的运行方式并做好记录。正常后立即恢复冲渣水正常运行方式。

  7.锅炉冷灰斗水封槽、取样器冷却水、烟道及预热器冲灰器水封要在保证用水的条件下,保持最小可能流量运行,不许无目的的增大冲灰水,不得大量溢流,电除搅拌桶进水在备用时应及时关闭。

  8.对发电机水冷水、设备密封、冷却用水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条件下,应经济合理地调整其水量的大小,不得调整过大。转机冷却水门应根据轴承、电机温度进行调整,严禁不做调整,冷却水门全开。停运时间较长的一般备用设备,其密封、冷却用水应及时关闭。

  9.汽机要加强工业水、生水压力监视与调整,保证工业水、生水压力在规定范围内。

  10.化学反冲洗要加强治理,防止无原则冲洗浪费水。

  11.行政科要加强生活用水的治理,对浴池用水要严格治理,防止空水长流现象的发生,厂区绿化、洒水用水要节约,科学使用,防止造成浪费。

  12.对锅炉排污要严格考核,完善校对流量表,全厂所有疏水、排水要尽量关少或不排。

  13.热网、锅炉疏水箱、启动锅炉补水应联系化学,汇报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14.燃运的冲灰水,除尘水要充分利用,煤场喷水要适当控制,防止造成煤堆冲刷和浪费水。

  15.加强消防水的治理调度,严禁各部门私自采接消防水,对于消防水经常发生漏泄各部门要加强检查,尽快处理。

  16.多经用水、用汽要合理调整,游泳池、食堂停业期间及时关闭用水、用汽,杜绝汽水浪费。

  17.冬季要加强暖汽用水的回收,根据水质情况及时回收,汽机值班员要控制好低脱水位,锅炉疏水箱水位接近2米时应联系回收,杜绝溢流或排放。

  18.公司全体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光荣的思想,加强设备巡回检查,及时联系检修处理设备缺陷,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19.各部门负责人、检修人员对设备缺陷、生产现场存在不便于运行人员操作、以及设计不合理的设备、系统、阀门等给予及时消除和改进。

  20.冬季有关伴热、疏水要根据气温情况及时调整,以减少热量和工质损失。

  21.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辖区的用水工作,要经常检查,消灭辖区的常流水。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

  1、全体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的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2、全体师生应爱护用水器具,禁止野蛮使用损坏器具。

  3、用水时尽量开小用水水量,缩短用水时间,杜绝“水长流和水白流”的严重浪费现象。

  4、人人应养成随手关闭水龙头的好习惯,特别是打开水龙头无水时,更应随手关闭,切勿只开不关。

  5、卫生间用水在保持冲洗干净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冲洗水量;

  6、学校建立节约用水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出现漏水现象及时到总务处报修。

  7、学校经常开展节约用水宣传与教育工作,利用会议、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

  8、值班人员要做好巡查工作,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确保用水设施正常,不用的水闸及时关闭。

  9、总务处对各用水部门主要耗水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渗漏点并修理。发现人为因素导致水资源浪费时,应及时进行制止。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3)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县两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全市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市、县两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水单位应当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节约用水意识。鼓励和支持城市节约用水科研工作,提高城市节约用水水*。鼓励和支持节约用水设施和器具的研制,推广运用节约用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量,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第五条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市、县两级人民*应当加强对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规划。城市供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其他用水。对新增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严格限制耗水量大的建设项目,对各行业和非居民生活用水,逐步实行计划(定额)管理。

  第六条市、县两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订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批准的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城市公共供水用水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月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单位、个人应当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下一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的1月15日前下达各用水单位当年用水计划指标。

  第八条用水单位需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第九条用水单位需申请临时用水(含基建用水)计划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按批准的计划量用水。

  第十条使用公共供水纳入计划用水的单位超计划(定额)的用水量,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实行超计划(定额)加价制度形成的加价收入应遵循“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主要由供水企业专项用于“一户一表改造”、供水管网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

  第十一条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建立节约用水管理机制,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第十二条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应当分别计量,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一户一表”计量。

  第十三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施。用水单位应当采用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加强用水、节约用水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证节约用水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用水设施的,节约用水型工艺、设备和器具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由所在地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并责令其限期完善节约用水设施。

  第十五条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宜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第十六条工业用水应当提高生产工艺用水系统的用水效率,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节约用水型工业。

  第十七条城市供水企业、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设备改造维护,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第十八条市县两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环卫、市政、园林等行业用水设施管理,在供水管道发生泄漏时,供水单位应当及时处置。环卫、市政、园林用水应优先使用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除应急管理、消防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消防专用供水设施取用水,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消防专用供水设施供水的,需先取得供水企业同意,并依法报应急管理、消防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市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行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定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辖区内用水单位的年度计划用水量予以限制:

  (一)因自然原因,水资源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的;

  (二)取水、退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发生重大旱情时,需要对辖区内用水单位年度计划用水量予以紧急限制的;

  (四)出现需要限制取水量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二十一条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需要对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年度计划用水量予以限制的,应当在采取限制措施二十四小时前及时书面通知用水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用水单位应当做好用水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年用水量达到五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及年用水量达到一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用水户,应当于每季度后5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节约用水统计报表。县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次年1月15日前将年度节约用水统计报表报市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市、县两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提供用水计划、用水情况等有关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就执行本办法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的生产场所进行调查;

  (四)责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停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对节约用水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节约用水管理、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居民小区予以奖补,奖补资金应专项用于节约用水项目的技术改造、科研等,不得将其挪作他用。具体奖补办法由各级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和*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市、县两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一级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新区管理机构的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节约用水,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节水优先、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市、县(区)人民*应当建立*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第四条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充分利用非常规水。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对下一级人民*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和协调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社会节约用水。乡(镇)人民*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等*派出机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节约用水工作,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制定、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草、机关事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第七条市、县(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金昌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制止破坏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和浪费水的行为,向负有水资源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第二章用水管理

  第九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甘肃省节约用水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和水资源状况,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市、县(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行业节约用水实施方案。

  第十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管理和配置。

  第十一条县(区)、乡(镇)人民*应当严格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指标,对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实行严格控制。限制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

  第十二条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县(区)人民*必须服从调度。

  第十三条县(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市级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四条取水许可管理单位、灌区农业用水、年用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单位应当于每年8月31日前向管理机关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管理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行业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需求下达用水计划。计划用水单位年实际用水量超过计划用水总量30%以上的,管理机关应当督促、指导其开展水*衡测试,查找超量原因,制定节约用水方案和措施。

  第十五条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灌区主要种植作物高效节水灌溉定额。国家投资或国家补助资金建设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工程的灌溉面积,按照滴灌、喷灌定额核定用水计划。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采用干播湿出的,应当扣除上年度冬灌用水计划。

  第十六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重点监控名录用水单位的用水量进行在线监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水*衡测试。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用水计量设施应当符合水资源远程监控要求,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第十七条市、县(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底向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上年度行业用水、节水情况。

  第十八条用水应当计量,并实行计量收费。新建、改建斗渠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应当配套计量设施。同一供用水单位或者个人有两个以上不同水源或者两类以上不同用途用水的,应当分别、分类计量。

  第十九条市、县(区)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建立完善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分类水价、分档水价等定价机制。市、县(区)人民*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再生水成效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水费优惠。

  第二十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方法,加强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用水等涉水信息管理。用水统计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供水应急方案,发生水资源供给严重紧缺的突*况时,经同级人民*批准,对工业、农业生产等其他用水户采取限量供水措施。

  第三章节水措施

  第二十二条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突出节水的优先地位,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以及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开展节水评价。

  第二十三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用水效率管理。区域整体用水效率应当达到国家考核标准,用水户用水效率不低于行业用水标准。用水户用水效率低于行业用水标准的,不再新增用水计划指标。

  第二十四条供水单位应当采用先进的制水、输水技术,定期巡查,及时维修、改造漏损管网,自用水率和管网漏损率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二十五条用水单位应当加强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和统计台账,确定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节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维修养护管理,保障其正常完好运行,降低漏损率。

  第二十六条市、县(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的节水情况,健全节水管理制度,落实节水措施,确保用水效率达标。

  第二十七条市、县(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农业节水资金投入,因地制宜推广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建设、管理和维护农业节水灌溉设施,鼓励农民建立健全用水者协会,参与灌区管理,构建*扶持、农民参与、灌区自主经营的农业供用水管理体制。

  第二十八条市、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间经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服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区)人民*应当引导优化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每年公布鼓励类和限制类农作物种植品种。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大力推广耕作保墒、膜下滴灌、垄膜沟灌、垄作沟灌等农艺节水技术。

  第三十条养殖业应当推行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

  第三十一条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用水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废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逐步淘汰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建设节水型企业。工业生产的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等,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饮料、矿泉水、纯净水等产品的企业,损耗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生产后的尾水进行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矿山采选等生产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采矿排水等非常规水源。

  第三十二条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生产经营中的使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列入名录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三十三条市、县(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改造城市公共供用水老旧管网,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建设节水型城市。

  第三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物业公司和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和引导,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

  第三十五条市、县(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耗水服务业的管理。宾馆、餐饮、洗浴、游泳场馆、医院、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应当安装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洗车业应当循环用水,推广无水环保洗车技术。

  第三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市、县(区)住建、水务、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用水计量设施,率先采购和安装使用列入节水设备产品名录的节水产品、设备。

  第三十八条建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和处理设施,应当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配套建设再生水输配管网。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渗水路面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第三十九条园林绿化应当优先选种耐旱型花木,成片绿化应当采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鼓励建设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城乡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道路和车辆冲洗等市政用水,冷却、洗涤等企业生产用水,景观、湿地等生态环境用水,有条件的应当使用再生水,减少使用自来水、地下水。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市、县(区)人民*应当建立完善*、企业、社会多元化节约用水投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节水建设、改造、示范项目和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市、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将生产生活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节水产品研究开发、节水新技术推广应用的创新项目纳入重点支持领域和科技发展规划,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

  第四十二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培育、扶持发展节水服务机构,支持节水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节水服务。

  第四十三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约用水机构能力建设,配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节约用水业务培训,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节约用水管理与服务水*。

  第四十四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用水奖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节水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市、县(区)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节水成效、水价标准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奖补政策。用水单位或者个人通过采取节水措施在定额内节约的水量,可以按规定进行交易并获得收益。

  第四十五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和普及,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媒体应当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学校、商场、公园、医院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节约用水宣传标语、标志牌,宣传节约用水知识。

  第四十六条禁止损坏、盗窃、侵占、非法拆除等妨害节水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行为。用水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设备。

  第四十七条市、县(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按照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四十八条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设节约用水黑名单制度,并将违规记录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定期通报。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金昌市人民*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遏制地下水超采,实现地下水位持续回升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节约用水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集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管理机制。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将节约用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政策,建立节约用水考核评价体系,落实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逐步增加节约用水投入,将节约用水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公共财政和社会资金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节约用水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机关事务管理、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市积极推行差别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和阶梯水价相结合的水价调控机制。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的,加倍征收水资源税;对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农业农村用水价格调控机制,推动农业农村节约用水。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鼓励和支持节约用水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产品,促进节约用水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节约用水产业,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对节水改造项目、节水示范项目和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项目优先立项,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政策、税费和资金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对节水项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第九条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约用水知识,引导全社会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和举报。

  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给予奖励。

  第二章节约用水管理

  第十一条本市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制度。市、县(市、区)人民*应当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上级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

  第十二条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和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市、县(市、区)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共供水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用水计划、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行业用水定额、水资源现状以及用水单位的生活、生产经营需要,核定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或者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的用水计划。

  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定用水计划,未取得用水计划的不得私自取用水;公共供水单位应当对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核定用水计划,未经核定不得对其供水。

  第十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本行业企业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行业用水定额。市、县(市、区)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办理或者换发取水许可证以及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用水定额。

  第十四条本市取用水应当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先使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推广使用非常规水。

  在地下水禁采区,除热备水源用水、临时应急供水和无替代水源用水外,严禁取用地下水。

  在地下水限采区,严禁新增地下水开采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应当按照新增取水量的两倍同步核减其他用水单位的地下水开采量。

  在地表水源有保障的区域,除确需保留的热备水源或者不可替代水源外,应当关停自备井。严禁利用地下水监测井进行灌溉或者超量取用热备水。

  第十五条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提出取水申请。取水审批机关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取水审批机关依法不予批准。

  第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年取水量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以及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实行重点监控,逐级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统计、水行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保证用水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末向有管辖权的市、县(市、区)人民*水行政、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报送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的用水统计资料。

  第十八条用水单位应当安装计量设施,对不同性质的用水分别分类计量。

  城镇公共供水单位的地下水热备水源,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单位年取用地下水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安装自动计量设施。安装的自动计量设施应当符合水资源远程监控要求,并与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第十九条用水单位应当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用水审计和节水评价。

  纳入计划管理的用水单位,日取水量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衡测试,日取水量不足一万立方米的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超计划用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应当及时进行水*衡测试。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水*衡测试相关标准,对用水单位的水*衡测试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条支持发展农村节约用水、行业节约用水等社会化管理组织和节约用水服务机构。节约用水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节约用水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等服务。

  第三章农业和农村节水

  第二十一条市、县(市、区)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加强农业用水的计划与定额管理,推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严格实施农业用水计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建立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农业生产布局,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

  大力推行季节性休耕,推广与区域生态相匹配的旱作农业种植技术和节水耐旱品种,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水分利用效率低的农作物种植规模。

  推广种植节水耐旱适宜树种,发展雨养林业。生态林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种植密度。

  第二十三条严禁新增农业灌溉机井。各县(市、区)应当根据水资源状况,结合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合理调整农业灌溉机井布局。在地表水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和退耕还林还湿区域,对农业灌溉机井实施封填;在旱作雨养区域,对农业灌溉机井实施封存;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对取用深层地下水的农业灌溉机井,有计划地予以关停。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引调水、河湖水系连通和蓄水工程改造。农业灌溉应当充分发挥河渠、坑塘蓄水功能,科学利用再生水、微咸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扩大地表水灌溉面积,最大限度利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灌溉。禁止新增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农业灌溉面积,严格控制农业灌溉用水规模和地下水开采量。

  引导推动社会资本投资兴建农业节水灌溉设施,开展灌区以管代渠节水改造和田间渠系防渗节水改造,因地制宜推广管灌、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加强灌溉用水定额管理,提高输配水效率和调度水*。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在农业种植上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集雨蓄水、覆盖保墒、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技术;在农业养殖上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型养殖技术和尾水处理再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第二十六条集中供水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由县(市、区)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供水单位、村组安装,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引导农村居民使用节水型器具,创建节水型乡村。

  第四章工业节水

  第二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合理确定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化工业用水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禁止新建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工业企业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监管制度,明确节约用水管理内设机构,提高内部用水计量率,实行用水计量管理,定期开展用水统计分析,建设节水型企业。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用水的全过程控制,通过循环用水、分质供水、综合利用和废污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降低用水消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工业间接冷却水应当循环利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第二十九条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应当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实施园区内企业串联用水和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

  支持已建工业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转型升级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第三十条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应当采用节水型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原料水的利用率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生产后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禁止新建以深层地下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项目。以深层地下水为水源的已建项目,需增加深层地下水开采量的,应当严格控制。

  第五章城镇节水

  第三十一条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对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改进制水工艺,定期进行管网查漏、维修和改造,管网漏损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行业标准。

  市、县(市、区)人民*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供水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指导供水单位对所供用水户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用水计量、统计台账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水管理制度,明确节水管理人员,推进实施节水改造,更新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配备用水计量设施,加强用水日常管理,创建节水型单位。

  第三十三条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用水量较大的单位,应当采用节水型器具和设备设施,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设施;洗浴、洗车、游泳馆等高耗水用水行业,应当采用低耗水和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和设备设施。

  第三十四条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新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当采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淘汰、更换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支持居民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第三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辖区居民节水的指导,普及节水知识,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倡导节水型生活方式,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

  第三十六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选用耐旱型花草树木和灌木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管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景观环境用水应当优先使用雨水、再生水以及其他非常规水。

  园林和公共消防给水设施产权人,应当加强给水设施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禁止取作他用。

  第六章非常规水源利用

  第三十七条支持和推动对雨水、再生水、咸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的收集、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第三十八条支持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个人因地制宜建设集雨水池、坑塘、渠道等蓄水设施,拦蓄雨洪水,开发利用微咸水,增加有效水源。

  第三十九条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网等排水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渗透铺装、绿色屋顶、植草沟、雨水花园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

  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居住小区等建设项目,应当同步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提高雨水利用率。

  第四十条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将再生水利用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再生水厂与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强化再生水水质监测,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第四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当配套建设集中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再生水输配设施。

  支持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从事再生水经营。

  第四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建筑施工、道路喷洒等市政用水,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集中办公的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工业企业,鼓励使用再生水。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负有节约用水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未按规定取得用水计划私自取用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共供水单位未对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核定用水计划即供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在下一年度核减其年度用水计划,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应当关停自备井没有关停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自备井产权者或者使用者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关停;逾期仍不关停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进行水*衡测试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以水为主要原料的生产企业未采用节水型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原料水的利用率低于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或者生产后的尾水未经回收利用直接排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核减其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城镇公共供水单位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未及时维修供水、输水、用水设施,出现重大漏水事故浪费水资源,情节严重的,由公共供水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供水、用水单位节约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节约用水的违法行为。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第五十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所称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户,是指从公共供水单位取水,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年取水量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户以及年取水量五万立方米以上的其他非居民用水户。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关于县(市、区)人民*的规定,适用于衡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21年3月22日起施行。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办公室电话管理制度3篇

办公室电话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话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内容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属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外来 人员无权使用(特殊情况例外)。

  第三条,凡本公司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明扼要,尽量减少通话 时间,以免耗时、占线。凡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律不准使用电话,违者罚款50元。

  第四条,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是“您好,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处”, 其他内容视情节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明、扼要。

  第五条,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负责,使用则由各部门主管负责督导与 控制。凡属本公司配置的电话,必须在本公司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建立个人台账,妥善保管,如非正常损坏,则照价赔偿。

  第六条,凡属本公司内报销费用的电话,将报销单交行政部,统一由 行政部总监登记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七条,本公司所配外线电话,原则上只限业务使用,但必须控制话 费,每个部、室负责人为电话管理人,对电话的使用、保管、话费等直接负责。

  第八条,员工不允许在下班时间把移动电话私自带回家,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第九条,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或以公事为由骗挂国内 长途电话的,一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一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电话的,一次罚款500元。屡教不改的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条,拨打长话自觉在《长话登记表》或者工作日志上登记,以便 统计核实。

  第十一条,不能利用公司电话进行同事间聊天,占用电话。 第十二条、接私人电话不得超过2分钟。

  第十三条,禁止用公司电话拨打与公司无关的声讯或咨询台电话, 一经查实,除交其声讯费或咨询费外,并罚款50元/次。

  第十四条,公司每个月都会对不合理话费进行查处,对不合理使用 电话者,公司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附则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办公室电话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管理费用。

  第二章 固定电话的管理

  第二条 电话增设和电话移机程序:

  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需配备电话机时,填写《办公电话增设申请单》,并说明理由。

  2.部门经理批准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与电信部门联系安装事宜。申请部门填写电话机申购单报生产采购部购买。

  4.部门需移机的,报综合管理部与电信部门联系移机事宜。

  5.部门因业务需要开通外线功能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与电信部门联系开通事宜。

  第三条 电话的维修及换新

  1.当电话出现异常时,使用部门应及时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与电信部门联系解决。

  2.当电话机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生产采购部采买,电话机到货后需凭旧机到备件仓库换取新机,否则不予处理。

  第三章 电话接听要求

  第四条 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济南分公司"。要求规范、简洁、礼貌。

  第五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打电话时,应注意礼节,用语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正常通话时间限制在3分钟内。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六条 办公电话实行定额费用管理,以增加节约意识。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固定电话使用情况和电信部门提供的话费清单,制定办公电话费用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每月对办公电话费用进行统计,超出额定部分由部门所有人员分摊支付,综合管理部汇总超额部分每月送财务仓储部进行扣款。

  第五章 奖惩规定

  第八条 对擅自拨打私人电话、声讯电话、信息电话的,责任人除按规定收取电话费外,每次罚款20元。落实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全体使用人员共同分担,并处以20元每次每人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管理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管理规定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电话管理制度3

  一、公司电话主要用于办公业务。使用电话通话要言简意赅,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声讯和信息电话。

  二、集中办公部门原则上全部使用插卡管理电话,部分经理专人专号可使用非插卡电话,月末根据电话费详单核定话费。

  三、办公话费定额标准按集中办公部门在岗人数每人每月xx,部门经理及副总经理xx,保安部值班电话xx执行。特殊情况由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办公室增补话费。

  四、每月1—5日由办公室统一将当月定额话费输入各部室,输入话费可累计使用。如提前使用完话费后,到办公室充值,并进行登记,月末在通讯补助费中扣除。

  五、安装管理插卡电话后,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避开话机接线和私自接电话副机,发现此情况,按盗打电话,窃取话费予以处罚,并交于质检部进行处理。

  六、各处室负责人及员工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主人翁的.态度管好、用好电话。员工因公或特殊情况需要拨打长途电话者,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拨打。

  七、由办公室月末对各部门电话使用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并予以公布,超出部分在此月通讯补助费中扣除。

  八、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办公电话管理办法自行废除,同时由办公室收回非集中办公人员电话磁卡。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5)

——办公室文档管理制度3篇

办公室文档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外来文件流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三、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下发文件主要用于:(1)公布规章制度;(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3)公布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4)公布重大经营管理、技术、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可以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拟搞人应填写《发文拟稿单》,并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标定日期;

  2、草拟文稿必须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3、办公室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形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办公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部门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办公室文档管理制度2

  1、秘书科负责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2、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齐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3、档案的查(借)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使用档案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污损档案。

  4、借出使用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5、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6、文档必须排列整齐,编号准确。并做好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齐全。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6)

——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3篇

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1

  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室的电脑管理,使之更加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功能,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每个办公室由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本办公室的专职电脑管理员,电脑管理员职责如下:

  1、每天放学后检查电脑是否切断电源,是否为电脑盖上防尘罩。

  2、发现电脑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校信息中心,由校信息中心负责维修。

  3、每学期开学检查电脑的运行情况并与信息中心签订接收协议。

  二、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每天到校后即打开电脑,接收学校校长室及各条线的有关校内通知、公告,并及时传达至本室教师。

  三、工作时间不使用电脑时,电脑一律转入休眠状态。

  四、学校的电脑是我们工作学习的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扑克等各类游戏及观看电影、炒股等。不得用电脑上与教育工作无关的相关网站,严禁上不健康网站。

  五、外带光驱、光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程序。不得私自下载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

  六、不得在办公室电脑内私自安装与本职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相关软件,如发现学校信息中心有权予以清除。

  七、讲究职业道德,不私自打开本室其他人员的相关文件夹,尊重他人的权利(共享部分例外)。

  八、学校信息中心要及时向各办公室通报电脑病毒的发作情况及处理方法,各电脑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相关处理,以免病毒对机器的损害。

  九、有关处罚方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出适当经济处罚。

  1、经查实发现下午放学后未切断电脑电源的,每次扣电脑责任人20元.

  2、经查实利用电脑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非教育网站、玩牌、游戏等),一次扣发50元。多次发生以累计时间按旷工处理。

  3、未经电教组同意,私自拆装电脑的,视情况从200元起扣私自拆装人奖金。

  4、人为原因使用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照价赔偿。

  注:所扣的.奖金从总目标责任制奖金中扣除。

  十、学校信息中心汇同教导处和后勤组成员,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

办公室电脑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电脑管理,提高其使用效能,确保社区电脑的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脑由街道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征得社区领导同意后再进行添置。

  三、电脑操作

  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正常程序操作,如违规操作导致电脑损坏,视情节给予处理。

  (2)在使用自带光盘、优盘、软盘等存储设备时应确保无病毒或进行相应地处理。

  (3)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中已安装的程序,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学习无关的软件。

  (4)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得随意删除他人的文件资料,重要资料做到经常备份。

  (6) 每次按动电脑的电源开关后应稍等30~60秒。禁止快速连续地按动电源开关,以防烧坏电脑。

  四、工作人员要注意信息保密,备份的数据要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不准对无关人员泄漏工作情况和内容,不准将电脑中的重要数据复制带出。

  五、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观看和传播不良内容。

  六、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电脑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七、停电时,工作人员应尽快完成工作保存资料,并按要求关机和关ups电源。

  八、专人负责电脑,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

  九、工作人员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下班离开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7)

——学校用水管理制度3篇

学校用水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学校用水管理制度2

  一、水、电管理员要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管理,是水、电安全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树立热心为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地搞好工作。

  二、用电安全:

  1、师生宿舍、办公室、教室、食堂、店铺、医务室不得私接电源,严禁使用超负荷和禁用的电器。一经发现予以没收,避免发生不安全事故,对造成重大事故者,将追究经济责任和刊事责任。

  2、教室、宿舍、过道的线路、用电器、开关、插座不得随意触摸与破坏,以防发生漏电、触电事故。如有破坏,追究当事人赔偿,并进行教育,按照有关考核量化细则,扣其班级分数。

  3、师生及各店铺人员发现电路破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修理。电管员每周要对校园内供电线路、供电设备和用电器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电灯不亮、超负荷、线路破损或老化现象,应及时上报学校,尽快解决。对楼梯道应急灯、咱灯等应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三、用水安全

  1、水管员树立用水安全意识,每天检查水源、水质及井盖是否盖严,确保水质清洁、卫生、无污染,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总务处每周向水塔中投放消毒剂,每学期取水样到*门检验水质,每学期清洗水塔。

  3、任何人不得破坏用水设施,要维护水池内、外卫生,严禁在校内清洗衣物。

  4、锅炉房开水必须烧到100℃才能出售,禁止出售温水,避免造成肠道疾病发生。

  5、打水时烧水人员要组织师生排队,避免拥挤、烫伤师生。

  四、节约用水、用电,人人有责,按时关电、关水。对不按时关电、关水者,按照有关量化细则考核扣分或罚款。

学校用水管理制度3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三、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五、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六、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七、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八、学生用开水由厨房工人负责。每天早、中、晚各1—2桶。要保证住校生饮用水,并按一桶三锁的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九、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定时开放,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十、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

  闸阀,确保水塔储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费。

  以上各条敬请遵照执行。


办公室节约用水管理制度3篇(扩展8)

——办公室管理制度12篇

办公室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____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3、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综合协调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指令,负责监督、协调、检查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实施情况;

  2、搞好信息服务工作,为公司领导制订生产经营计划和长远规划提供相关信息;

  3、负责组织、承办公司有关会议,并形成和发布会议纪要;

  4、负责制订公司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管理标准;指导、协调分公司办公室工作;

  5、负责汇总、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进行检查督促;

  6、负责协调、沟通公司内外关系,来信来访和对外宣传,处理公司办公日常事务,树立公司形象;

  7、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公文处理

  1、负责公司内外文件的收发、签阅、办理和归档;

  2、负责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文件的起草、制文和发文;

  3、负责公司内外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档案管理

  1、负责公司行政档案的管理,做好立卷、归档、分类、保管和保密工作;

  2、负责公司执照、印章的管理,严格使用程序和手续。

  后勤服务

  1、负责公司通讯设施的管理和通讯费用的结算;

  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和发放;

  3、负责公司报刊、资料的征订和信函的发送;

  4、负责公司办公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调度,维修和安全工作;

  5、负责公司总部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领导和总部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办公室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为加强办公室人员工作行为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制度,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的按程序办理,不省略、不简化、不拖拉。领导交办的事务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在办公时间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尊敬同事,待人真诚。同事之间友好相处,*等对待,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和优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4、关爱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维护企业荣誉和形象。

  5、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主动承担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甘于吃苦,自觉奉献。

  6、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做到“今日事、今日毕”,“当日情、当日报”。

  7、工作时间内不脱岗,迅速、准确、及时地做好上情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8、请假人员须事先安排好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不得用电话或请人代假。

  9、正常工作期间,办公室人员外出要向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告知去向,并保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

  10、要遵守保密条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不该问的不问,做到办事有规距,不能破规矩。

  11、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有序,离开座位时,将椅子推进桌斗并保持桌面洁净。

  二、来宾接待

  1、本着热情、周到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宾接待工作,给来宾留下良好印象。

  2、当客人来访时,应主动从座位上站起来,礼貌询问来访事由,如有具体业务应引领至相关部门,如探访领导,应先请客人在办公室接待区等候,告知被探访领导,经同意后引领至领导办公室。如领导无空会见,应委婉谢客,请客人另约时间。注意应始终面带微笑。切忌态度生硬。

  3、客人落座后,应及时为其送上饮料。递送水杯应把水杯把手递向客人,退后一步后再转身退出。

  4、客人来访应注意介绍礼节。介绍行为应大方得体。介绍的原则是将级别低的介绍给级别高的;将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将未婚的介绍给已婚的,将男性介绍给女性,将本国人介绍给外国人。介绍同行人员应先介绍级别高的,再按职位高低依次介绍,也可以先介绍女士或年长者。

  5、递送名片时应用双手拇指和食指执名片两角,让文字正面朝向对方,接名片时要用双手,并认真看一遍上面的内容。如果接下来与对方谈话,不要将名片收起来,应该放在桌子上,并保证不被其他东西压起来,这会使对方感觉你很重视他。参加会议时,应该在会前或会后交换名片,不要在会中擅自与别人交换名片。

  6、与人握手时应注意:愉快的握手是坚定有力,这能体现你的信心和热情,但不宜太用力且时间不宜过长,几秒钟即可。如果你的手脏或者很凉或者有水、汗,不宜与人握手,只要主动向对方说明不握手的原因就可以了。女士应该主动与对方握手,同时不要戴手套握手。

  三、电话礼仪

  1、重要的第一声:当我们打电话给某人,若一接通,就能听到对方亲切、优美的招呼声,心里一定会很愉快,使双方对话能顺利展开,对方也会有较好的印象。在电话中,只要稍微注意一下自己的行为就会给对方留下完全不同的印象。同样说:“您好,这里是华羽家具”。但声音清晰、悦耳、吐字清脆,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对方对其所在单位也会有好印象。因此接电话时应有“我代表公司形象”的意识。接电话必须使用普通话,严禁使用“喂、你找谁,等不文雅用语”。

  2、要有喜悦的心情:打电话时我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情,这样即使对方看不见你,但是从欢快的语调中也会被你感染,给对方留下极佳的印象,由于面部表情会影响声音的变化,所以即使在电话中,也要抱着“对方看着我”的心态去应对。

  3、清晰明朗的声音:打电话过程中绝对不能吸烟、喝茶、吃零食,即使是懒散的姿势对方也能够“听”得出来。如果你打电话的时候,弯着腰躺在椅子上,对方听你的声音就是懒散的,无精打采的,若坐姿端正,所发出的声音也会亲切悦耳,充满活力。因此打电话时,即使看不见对方,也要当作对方就在眼前,尽可能注意自己的姿势。

  4、认真清楚的记录:随时牢记5WIH技巧,所谓5W1H是指① When何时② Who何人③ Where何地④ What何事⑤ Why为什么⑥ HOW如何进行。在工作中这些资料都是十分重要的。对打电话,接电话具有相同的重要性。电话记录既要简洁又要完备,有赖于5WIH技巧。

  5、了解来电话的目的:上班时间打来的电话几乎都与工作有关,公司的每个电话都十分重要,不可敷衍,即使对方要找的人不在,切忌只说“不在”就把电话挂了。接电话时也要尽可能问清事由,避免误事。我们首先应了解对方来电的目的,如自己无法处理,也应认真记录下来,委婉地探求对方来电目的,就可不误事而且赢得对方的好感。

  6、挂电话前的礼貌:要结束电话交谈时,一般应当由打电话的一方提出,然后彼此客气地道别,说一声“再见”,再挂电话,不可只管自己讲完就挂断电话。

  四、文件管理

  1、文件的起草要全面、客观、完整地体现工作意图,合理使用文种,符合格式要求,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洁,通俗易懂。

  2、文件在送上级审批或签发之前,必须反复核对确保无误。

  3、打印、发放文件必须经相关上级审核后方可印发。

  4、凡正式行文应加盖单位公章。使用印章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对需加盖印章的文书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尤其是一些特殊情况用印,更要审阅清楚,严禁擅自用印,非特殊情况不得携印外出。盖印要严肃认真,盖出的印章要端正、清晰、直观便于识别,不能盖歪和颠倒,不能压正文。印章不能盖在空白纸上。对有相片的证书、证件用印,不宜将印章盖人脸部,文件用印应压年盖月。

  5、打印文件要注意保存原稿,应将原稿与一份成文一并存档保留,以备查阅。

  6、印发文件要做到文面清晰,字体适当,用纸规范,美观大方。

  7、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各类文件归档、留存及销毁工作。

  五、文印、电脑管理

  1、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2、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

  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4、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工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

  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5、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6、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

  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7、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罚款10

  元一次处理,屡犯者将从严处罚。

  8、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

  价赔偿。

  六、会议室管理

  1、为确保会议室的合理使用,将指定前台接待员对会议室进行有效管理。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之前,至少提前半天向行政部进行预定,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2、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应及时进行现场整理、仪器设备复位,个人物品和垃圾请随即带离现场避免影响后面部门的使用。

  七、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1、采购: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由行政部统一采购,以便降低采购成本。

  2、入库:对采购回的办公用品进行入库登记,库存办公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科学确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适于批量采购的办公用品可适量库存。避免不必要的储存或过量积压,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3、领用:员工因工作需要,申领人应前*理申领手续,行政将视工作需要发放办公用品。

  4、回收:员工离职后,应将办公用品交还行政,对于价值贵重的办公用品及设备,如果发生丢失损坏,应折价赔偿,在工资中扣除。

  八、以上规定既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犯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四、公司值班管理条例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员工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3).领导交办任务。

  (二).部门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一般以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3.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

  3.在规定的时间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及火车、飞机、出租车的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置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争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7.加大节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部门主管带班,征求下属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8.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办公室管理制度3

  为加强局机关办公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办公秩序,营造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树立[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职责部门

  局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情况。

  第二章工作纪律管理

  第三条:工作纪律规定

  1、严禁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上班时间利用计算机玩游戏、上网聊天。

  2、严格履行请假规定,请假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分管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方可休假。

  3、请病假开具医院,并将批准、假条报局办公室备案。

  4、严禁登陆黄、*网站。

  5、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6、上班期间不得串岗、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聊天、喧哗、

  嬉闹。

  7、要加强办公电话管理,严禁利用办公室电话聊天、办私事。

  第三章水电管理

  第四条:水电使用规定

  1、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留意办公设备的用电状况,不使用时将设备关闭,以避免长时间待机造成的电力损耗。

  2、工作人员应关注办公电脑的用电状况,待机时应关闭显示器,长时间不使用时(如因故外出)应将电脑关闭。

  3、工作人员离开或下班时应做到随手关灯,特别是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仔细巡查,关闭办公场所、走廊和卫生间电灯。室内亮度足够时尽可能不开灯而使用天然采光,并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4、节约用水,反对浪费,用水后应及时将水龙头关闭,杜绝长流水。下班后,由当天值班人员对各层饮水机进行断电检查。

  5、落实电使用管理责任制。各股室办公室以及会议室、接待室的电设备以谁使用谁负责为原则。会议结束或接待完毕后,应及时将各种用电设备关闭。

  第四章空调管理

  第五条:空调使用规定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限于办公期间使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空调,办公人员离开或房间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

  空调,严禁室内长时间无人空调机照常开机情况发生。

  2、下班后,最后一个离开的工作人员,应自觉关闭办公区域的空调,以杜绝浪费。

  3、使用空调,应注意节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4、不得随意打开空调机壳或拆卸机件,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有异常应速报知局办公室,由人员进行修理。

  5、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各部门办公室以及会议室、接待室的空调以谁使用谁负责为原则。

  第五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卫生清洁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有维护卫生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2、卫生管理实行日常清洁与定期保洁、公共区域由专人负责、个人办公区域由工作人员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各部门办公室由使用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由同楼层股室具体负责。

  第七条:环境及卫生标准

  1、门窗洁净,墙面清洁;

  2、角落无积尘、蛛网;

  3、灯具、电器、用具清洁;

  4、办公桌整洁有序,不允许杂乱的摆放资料,文具等;

  5、各部门的文档必须存放在各部门的文件柜中,不允许堆

  放在桌面或办公桌的桌底。

  6、室内无杂物;

  7、地面无痰迹、纸屑、烟头;

  8、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第八条:工作人员环境卫生规范

  1、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

  2、使用卫生间时,要随手轻轻关门、即时冲刷。不要将残茶、烟头、硬纸等杂物倒入洗手池内,防止堵塞管道,污浊外流;

  3、要爱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乱倒废弃物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

  4、各股室办公室内,对外的窗户在下班后或在下雨时,必须保持关闭,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

  5、不能私自移动,挪用办公室室内的设施设备;

  6、严禁在有[禁止吸烟"标记的场所吸烟。对违规吸烟、劝阻无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吸烟引发火灾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电脑网络管理

  第九条:电脑网络管理规定

  1、局办公室作为网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局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控制。

  2、各股室负责人是其股室办公网络的主要责任人,应对本部门的微机作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意识教育,对上网有关的文件信息认真审查、把关。

  3、各股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办公网络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要保持经常开机上网,每天至少上网一次查收电子文件,严防误时误事。如遇紧急情况,公文发送部门应利用其他通讯手段通知有关人员查收电子公文。

  4、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和其它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进行危害*、泄露秘密的各种活动,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5、局网络结构由办公室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为保网络正常运行,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或限制局网络的正常运行。

  6、微机在正常工作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告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安排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第七章值班管理

  第十条:值班管理规定

  1、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惕,严禁漏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留外来人员,不许喝酒、参与各种活动;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带班领导,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维护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并保持值班室卫生。

  2、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于下班后到岗至次日早9:00。值班人员要重点检查办公楼门窗、水、电等安全情况,检查门卫夜间值班人员的到岗及工作情况;夜查公务用车

  到位情况。带班领导要于下班后保持电话开机,以便紧急情况联系。

  3、实行值班责任追究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按时到岗,确保通讯畅通,有事或出公差要事先请假,并报请当日带班领导批准。若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对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规定

  1、严格办公楼来宾登记制度。外来办事人员经保安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内。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2、各股室要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及安全用电工作。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须关闭各种电器开关,关好门窗,以防财物损失。严禁在办公楼内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严禁私自接拉电源。

  3、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公楼水、电、消防等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第九章其它规定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局办公室需安排专人进行局内公共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

  2、要妥善使用门窗、水、电等公共设施,发现公共设施损坏,要及时向办公室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3、不准将废旧物品堆放在走廊或楼梯间内;严禁在走廊地面上拖拉物品。

  4、要爱护公共财物,随手轻轻关闭门窗,不准在墙壁、办公桌椅上乱写乱画乱贴物品。对办公桌椅等公用物品损坏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并给予通报批评。

  5、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大方,不得穿奇装异服。

  6、开会时,各参会人员须关闭手机或设置静音状态,不准随意接听电话,以免影响会议的进行。

  7、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职工食堂早晨7:50,中午12:30后停止供餐。班车应按规定下班时间发车。

  8、要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减少周转环节。大力推行办公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所有纸张正反面使用。

  第十章附则

  1、各股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股室的相关工作,共同维护机关办公舒适、优美、安全的工作环境。

  2、以上的执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管理,办公室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在局务会议或全体干部会议上通报。

  3、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管理制度4

  一、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的义务。

  二、教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指定的办公室负责人全面协调,其他教师协助。

  三、每一位教师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办公室的打扫和整理工作,开水须由教师亲自冲泡,严禁让学生代教师冲泡开水。

  四、办公室内要注意整洁。办公桌椅(包括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其它物品的摆放要有条理。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

  五、办公室要定期布置,布置要以简洁大方为原则,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

  六、办公室内讲话做事要讲文明、讲团结。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七、办公室电脑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上网聊天或玩游戏。

  八、要爱护办公室内的"公共财物,要节约用电用水。放学后要注意关锁门窗。每天最后离开的教师要分别关好电脑的显示器、主机和电源。

办公室管理制度5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防火巡查制度

  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写字楼(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防火检查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是重点要害部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

  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

  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

  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

  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修复、更新。

  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

  六、未经*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消防机构复查。

  二、对本单位内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1、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2、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火灾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业管理

  1、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气线路管理

  1、办公、经营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

  2、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室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7、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8、每月(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配电柜的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电器维修是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上应悬挂警示牌。

  三、定期对燃气设备、管道进行检查,查看设备、管道表面是否有损坏。

  四、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防雷电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用仪表对防雷电设备接地电阻值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条线及低压架空电线等。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半年开展一次整体综合性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检查、总结。具体内容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参加。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拟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

  四、演练应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表》,对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可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起火部位,分别编制。

  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一、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四、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公室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

  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决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及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各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

  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人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人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人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4、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5、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6、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房内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厦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

  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办公室管理制度7

  (一)总则

  l.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3.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4.档案管理要指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5.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6.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

  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7.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8.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9.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10.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1l.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12.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决经理办公室负责。

  13.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14.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及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5.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各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

  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人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人库房。

  16.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17.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卡。

  18.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19.物资人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20.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2l.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22.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23.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房内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厦邮发管理

  24.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5.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26.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

  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27.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8.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29.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30.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办公室管理制度8

  一、上下班规定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6、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

  (一)、严格作息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公司人员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禁止一切娱乐活动。

  1、上班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每天工作8小时,必要时自觉加班。

  2、上午工作时间段为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段为13:00——17:30

  3、迟到者,第一次扣10元,第二次扣20元,第三次40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早退者,第一次扣30元,第二次扣60元,第三次扣90元,依此类推扣除奖金。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上作旷工计。除有特殊原因外,迟到、早退不得临时请假或调休。

  4、职工旷工:按天扣发基本工资,旷工1天全额扣除当月的奖金;旷工2天,扣发半年奖金;旷工3天及以上者,扣发全年奖金。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旷工者纪律处分。

  5、提倡文明向上的业余活动,但要有节制,不可沉迷影响工作。

  (二)、考勤、卫生、生活制度

  ①考勤

  1、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办公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2、请事、病假,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办公室留存,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3、员工因各种原因,必须请假时,公司可酌情批予无薪事假。事假原则上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年请事假天数总计不得超过15天。

  4、若员工未请假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

  ②卫生

  1、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2、每天上班前5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二、会议与培训管理

  1、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办公室人员参加,必要时总经理可批准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3日,可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延期。

  3、专题会议只在必要时召开,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发起,由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须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三、外勤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以企业为自己的事业,做一名自信、自强、自律、诚实、勇于开拓创新的人。

  3.、服从公司调派,在外要以公司利益为重,同时兼顾投资人的利益。

  4、外勤人员要维护好所负责区域内的市场工作,尽一切努力提升业绩。

  5、讲究仪表仪容整洁,举止稳重大方,语言富有感染力,行为讲究礼仪,热情礼貌待客,时刻维护公司形象、名誉、利益。

  6、合理编制工作计划,

  7、深入调查研究市场动向,关注同业同行,把握销售趋势,具备编写年、季、月的销售计划。

  8、弘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说一不二,掷地有声的工作精神,形成真抓实干、多出业绩、贯彻有力具有震慑的良好作风。

  四、本制度之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先关负责人给予解释,具有最终调处权。

  五、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管理制度9

  一、标准:清洁、有序。眼看、手摸无灰尘、无污渍。工作有一个舒适的环境,来客有一个良好的印象。

  二、做法:每天一次清洁,每周一次大扫除,离开办公桌时摆放好办公日常用品,该入柜的入柜,垃圾桶每天清倒一次,偶尔确有困难时可委托部门人员协助,但若未达标时责任归自己。做玻窗外侧清洁时要确保安全。

  三、责任区:坚持谁使用谁清洁、谁负责的原则。

  1、大厅的每个办公桌、架、座椅、电话、垃圾桶、档案柜、电脑桌凳由使用人负责清洁、管理。

  2、大厅地面、会议室、厨房、卫生间、保安休息室由食堂员工负责做清洁、管理。

  3、驾驶员由赵萍牵头和该室人员负责做清洁。

  4、办公室及财务室由室内人员做清洁和管理。

  四、检查:由办公室牵头,每天组织人员检查,作好检查登记。并接受公司领导和员工监督。

  五、罚款:凡经检查发现不清洁、摆放无序者,首次重新做清洁和整理;二次警告帮助;从第三次起,每次罚款教育费10元,并予以公示。

办公室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改善大家工作环境,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12月24日公司搬迁至双铁城,大家的办公环境有了质的改变。好的环境还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以下几点请大家务必遵守:

  1、工号牌:上班请佩戴好工号牌,桌位/桌位牌安排好、张贴好后请不要移动。

  2、空调:空调开启时间段9:00-18:00,开启温度冬天建议在26-27摄氏度。下班后请关闭,极少数人员加班请尽量不开启空调。

  3、灯光:请做到人走灯关。晴朗天气请不开启。

  4、绿植:自己桌位上的绿萝自行浇水,公共区域上的每周五人事安排人负责。

  5、卫生:自己桌面请及时整理,公共地面请保持干净整洁。垃圾桶卫生每组自行倒至洗手间大垃圾桶内。饮水机地面请看到有积水就清理。

  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请检查所有的电源并关闭。

办公室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搞好卫生工作。

  第二条各办公室卫生责任人每天要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第三条负责有卫生间卫生的人员,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第四条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是否关闭。

  第五条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第六条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管理处办公室。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四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整体形象符合<基本服务礼仪标准>中的仪容仪表要求。

  第六条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七条上班时间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九条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十条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游烟,吸烟的员工应注意他人的感受,控制吸烟量及避免在女性面前吸烟;冬、夏季开启空调期间,禁止在空调房内抽烟,须到有外窗的洗手间或指定场所进行。

  第十二条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公司客人的除外。

  第十三条下班、或离开办公室30分钟以上的,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关闭应关闭显示器和电灯;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文明用厕,节约用纸,注意保洁。

  第十六条办公区内不得擅自添加办公家俱。

  第十七条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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