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乡镇)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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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乡镇)篇 本文简介: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乡镇)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x〕xx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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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乡镇)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xx区委办公室、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x〕xx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五水同治”的战略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本镇不同河流存在不同问题等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村一策,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水并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镇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x年x月底前建成区、镇、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实现全镇沟河全覆盖;201x年底前,使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观,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杂物、沿河无违章、绿化无破坏的目标。  到2020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村区域沟(河)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断面长制方案另行制定),沟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到2030年,全镇河流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流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镇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提升,集镇黑臭水体得到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管理保护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即: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强化政府责任,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严格考核监督。  坚持节水优先。贯彻落实《xx省节?加盟趵贰ⅰ秞x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开展全镇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减排。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实施农业和工业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型单位,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健全完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总量,对入沟河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水功能区,不得新设入河排污口。  (二)加强沟河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抓紧制定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实施。对具备条件的,可将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同步实施;管理范围土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可先划界,再依法逐步确定土地使用权属。  坚持河道巡查和“蓝线”管理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情况,坚决杜绝沿沟骑沟建房和构筑物;加强完善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杜绝侵占河道、河流非法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充分发挥水域的综合功能,使水域得以持续利用。  (三)加强截污治污治理  全面贯彻落实《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xx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  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全面排查入河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集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集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再生水利用。  加快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完善二级、三级污水管网,全面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实施入河排污口挂牌督办整治,加大对不达标排污口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协助修订完善《xx区水功能区划》,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功能管理,防止河道水质下降。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生产、建设活动。完善饮用水源建设,加强备用水源保护。  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镇级总体规划,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治理  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连通,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不断恢复河流水域面积、河流资源功能和生态功能。  加大对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沟河保护力度,强化水林田河系统治理。在河道沿岸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划定保护红线,防止沟河水域萎缩,河道容积减少和水质恶化。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保护、修复水生态的积极性。  (六)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面源污染源。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力度,针对境内畜禽养殖业实际,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对畜禽粪便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按照区有关部门设立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对新建、改建养殖设施实施“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大力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以虫治虫、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示范,采取诱杀等农业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大力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加强管理,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力度。建设必要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加强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巩固扩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成果。  推动河长制与镇村环境综合治理无缝对接,积极开展农村清洁沟、河、塘行动,实施河道、沟、塘常年保洁工程,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打捞河道水域内秸秆、垃圾等漂浮物,拆除影响河道畅通的各类阻水障碍,由沿沟河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彻底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  (七)加强河道及堤岸养护管理  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5年左右为一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对管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各村或建设单位及时修复和更新堤岸工程和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如塌陷、裂缝及树木、草皮损坏等)及沿河各种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破损、颜色脱落、字迹不清等。  (八)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制度。执行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域占用补偿和岸线有偿使用等制度体系,做到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大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种植、违法骑沟建房、违法设置建(构)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涉及河道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应积极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推进全镇河道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河道水域变化、侵占河道水域等情况跟踪,对重点水域、重要堤防、大中型水利工程、跨界河道节点进行视频实时监控,逐步实现河道监管信息化。  五、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形式  根据xx镇境内的沟河塘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镇党委政府及时成立镇、村河长制相关组织,全面建立镇、村河长制体系。  1.河长设置  镇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内跨村的泉河(左岸)、x河、xx沟、xx沟、xx河、xx沟中游、xx沟、xx沟上段(xx沟)、xx沟、xx沟、xx沟、xx沟12条x沟及x沟、x沟、xx沟等主要x沟由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镇级河长和村级总河长,采取河长制与片长负责制相结合原则。各村内的中小沟设立村级河长,由村书记担任。  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各村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报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2、建立河长会议制度  镇级河长会议成员由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村级总河长及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河长成员单位有镇党政办、镇财政所、xx国土所、镇环保办、城乡执法管理中队、镇规划办、派出所、镇农综站、镇水利站、镇林业站、镇畜牧站、镇计生办、镇卫生院、镇文化站、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及各村,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3、设立河长制办公室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镇水利站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环保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镇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河道及堤岸养护、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流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2、河长会议职责。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规划、方案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  3、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1)、镇财政所:按照区政府批示,负责落实镇级河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流管理保护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2)、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协调涉水项目用地规划上报,组织、指导、监督河流水域岸线等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3)、镇水利站:负责河流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负责河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组织对侵占河道清理整治,协助上一级依法查处河流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  (4)、镇农综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依法查处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电毒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5)、镇环保办: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组织河流水质监测,开展河流水环境质量评估,依法查处非法排污,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处置,负责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河道保洁工作,协调实施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等工作。  (6)、镇规划办:负责协调推进河流保护有关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河流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河流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组织对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河流利用和整治等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做好项目规划定点、审批、违法建设认定等工作。  (7)、镇安全办:负责联系海事部门,监管和推进泉河航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水上运输及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组织对破坏航道行为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8)、镇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集镇规划区以外绿化工作,推进河流沿岸绿化和湿地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湿地行为。  (9)、镇畜牧站:负责指导、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对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执法监督。  (10)、镇计生办(镇卫生院):负责指导、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  (11)、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组织取缔河流管理范围内及沿线无照经营活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12)、城乡执法中队:负责指导、监督拆违控违工作以及垃圾的收集、运输、清理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x年x月x日前,各村务必完成各村管辖范围内的大、中沟及主要的小沟(塘容超过万方的池塘)摸排、沟岸排污口排查、跨村河流界线的界定等工作,并确定各村辖区内河道河长制管理任务分工表,一并上报镇水利站;201x年x月xx日前,镇下发推行镇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确定全镇河长制管理分工名单及镇级主要河道河长名录并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宣传培训。201x年x月下旬,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设立公示牌公开每条河道的各级河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开展镇、村两级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实施管理。201x年x月上旬,同步启动区、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各级河长及有关单位履行所联系、包保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进度安排,狠抓责任落实。镇河长办级相关工作人员要抓紧制定出台本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上交至镇党委联谊会研究后予以公布实施,镇党委政府全力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确保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和政府是实施本镇河长制工作的主体,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全镇范围内河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书记是本村辖区范围内河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建立健全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树立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河流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对违章种植、骑沟建房、污水直排河流、垃圾秸秆入河、侵占河道、河道非法采砂、设置阻水障碍物等长期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组织合力攻坚并按照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层层传导压力,将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明确到责任领导、明确到责任单位、明确到责任人,确保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三)保障工作经费。按照河道流域面积,结合河道长度,确定河道管护经费。工程实施前,镇先预拨村一定的工作经费,然后再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结合区下达的单价,核定各村实际的工作量,然后按进度考核情况拨付剩余资金;经费主要由镇级财政解决,用于河道清理维护和管理费用开支。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  (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流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流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河流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六)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有关部门要组织和督促河长制成员单位加大联合督查力度,督查结果予以通报,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河长制实施工作实行分级考核。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和镇有关部门河长制实施工作的考核管理,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考核办法由镇河长制办公室另行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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